为了规范管理,根据《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到学生工作部门报到,做好开学的准备工作。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办理注册或暂缓注册手续。 第二条 学生应在报到注册时间到财务部门按规定缴纳学费及学院规定的其它费用。若无法按时全额交费的学生应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第三条 注册办法 (一)新生注册。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取得在校学习的资格。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健康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二)在校生注册。学生应在每学期报到时间内持本人学生证、缴款单在学生工作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只有经注册,方可获得在校继续学习的资格。 (三)在校学生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在学生工作部门填写《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期限为20个工作日。暂缓注册期间,学生各类教学环节的学习以自主学习为主,学院不再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 (四)学生超过暂缓注册期限,学院对其不予注册;对于不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