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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晚点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04 19:29来源:院学生工作处 作者:admin 点击:
各系部、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学生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作风,督促辅导员、班主任深入班级,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学院研究决定开展 “晚点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方式

    1、点评对象:全体在校生(含在校外实习应届毕业生)
    2、点评时间:每周固定时间(一般为周日);法定假期返校日;寒、暑假结束返校报到日;
    3、点评形式:点名、评述
    二、实施主体 
    1、学生工作处负责督查“晚点评”工作。学生工作处的主要职责为:督查各系部、校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学生异常动向,研判处置学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和安全稳定事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重大工作事项。
    2、各系部、校区结合实际具体组织实施。系部、校区副书记、校区学工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者,也是本单位“晚点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年级组长作为工作责任人负责检查统筹年级 各学生班级“晚点评”工作,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落实“晚点评”工作并第一时间汇报学生异常动向。
    三、工作内容
   (一)点名
    1、班主任对班级学生逐一点名、清点班级人数,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与未到学生联系,了解其未到情况和原因,确认该生状态。若发现无法联系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系部、校区。
    2、班主任可通过开班会、下宿舍、网络点名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点名,以“面对面”形式为主。在采取网络点名时尤其要注意点名的真实性、可靠性,例如以统一时间、统一背景、统一动作为指令进行拍照,照片必须清楚显示姓名及本人头像,每位同学以QQ或微信的方式传给班主任或班级群,班主任一一查看即可掌握班级学生在校情况,网络点名时班主任要注意电子照片信息的留存。
    3、原则上,各系部、校区周一以年级为单位汇总学生情况,分析研判学生动态,并及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学生明显异常情况,班主任应立即上报,不得瞒报、慢报、漏报。学生明显异常情况,系部、校区应做好管理台账并立即上报学生工作处,基本原则是“先报概况,再查原因,后报详细情况”。    
  (二)评述
    1、通报基本情况。班主任通报班级到课情况、宿舍卫生情况,肯定学生思想进步、学习态度端正、乐于助人等好风气,对班级和阶段内出现的不良现象进行提醒和警示。
    2、开展思想教育。班主任将学院近期工作安排、主题教育活动、国内外热点、最新政策方针告知学生,听取学生反映的情况,畅通学生信息渠道,提高学生素质。
    四、工作要求
    1、班主任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晚点评”工作,不得随意委托学生干部代做或不做此项工作。对“晚点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在工作手册做好记载,将班级出现的较恶劣的情况及时上报系部、校区年级组长。班主任对班级重点关注学生实行单独晚点评,以约谈、交流为主,及时掌握重点关注学生心理状况、生活状况、学习状况。对于“晚点评”未到且无法说明原因的学生班主任及时上报系部、校区,年级组长应跟踪处理,直至确认动向,情况清楚。
    2、年级组长作为“晚点评”工作责任人,切实抓好年级“晚点评”工作,督促、检查班主任开展晚点评工作情况,对班主任反映情况要及时跟系部、校区、校区副书记汇报并按照学院要求及时处理。
    3、各系部、校区要将班主任“晚点评”、辅导员“三进”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对班主任“晚点评”、辅导员“三进”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形成长期坚持的工作模式。
    4、对于无故不组织、不参加“晚点评”的辅导员、班主任,将其表现纳入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因未尽到管理职责而出现事故,依照学院《学生管理责任事故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5月4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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